海林市:蹊跷!父亲深夜坠楼,女儿却着急将遗体火化, 你怎么看
传销就像毒品一样肆虐着贪婪和具有梦想的人们,在它面前最不值钱的就是亲情,首先拿自己人开刀。陷进去的人就像一个溺水的人,尽自己一切能力抓住任何机会想尽一切办法救赎自己。在没有亲情没有天良的侵蚀下,在社会上蔓延……
长沙25岁医学生患病离世,母亲尊重女儿生前意愿:捐献女儿遗体器官, 你怎么看
其实我国有很多人都在等待器官移植,但是真正能接受器官移植的人才一万左右,很多人可能就等不到器官的供体。社会的普及差,人们的认识薄弱,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诸多因素导致很多人没有得到器官移植的机会,母亲尊重女儿生前的意愿,愿意让女儿的器官移植到其他人的身上,某种程度上她女儿已经死了,但是她也是以另一种方式活着。在很多国家其实器官移植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很多亲属或者个人都是支持器官移植的。中国现在器官移植也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她作为一名医学生,更加懂得患者的痛苦,或许这也是她愿意捐献器官移植的原因之一吧。
一位伟大的人!
生老病死世事无常,每天看到的听到的接触到的各种各样的新闻,尤其最近网上热议的几个焦点事件,有的人为了私欲可以泯灭良知去犯罪,有的人为了一点点便宜耍无赖,有的人手上有一丁点权力就在飞机上撒泼打滚,也有的人可以为了所谓的来生去残害花季少女,也有这样的好人把自己的器官进行捐献造福其他人。
同样是人,差别差距好大。
对于我们普通人,可能每天都在为一日三餐奔波,为房子车子忙碌,为老婆孩子发愁,虽然我们可能终其一生都很难做一个担当的起伟大高尚这样形容词的人,但我想在我们的良知与底线范围内,尽量尽力不要做坏事,做好人难,但不要做坏人。宁可正而不足,不可邪而有余。
再次致敬这位高尚的人!
过早的离开这个世界肯定是非常遗憾的事情,能做出捐献遗体的人真的是值得所有生者尊重的,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的出的决定,也算让自己的某些器官得以重生吧,愿来生女孩能有个更灿烂美丽的人生!
正在上大学的儿子女儿不同意我捐献遗体,我真的想把有用的器官赠予别人,我该怎么办
很敬佩您有这样伟大的奉献精神,去世后还能帮助需要的病人。这是一种无私奉献的爱,这是符合国情也是社会需要的精神。
只有更多这样像您这样无私奉献的人,才能够帮助那些需要的病人, 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无疑会默默的传承下去,会让更多的病人得到救助而获得身体和心理的健康快乐。
你的身体自己做主,无需儿女同意,和医院签个捐赠合同,法律会保护您的意愿的,也会实现您人身最后的价值。
首先先向您敬礼,来感谢你的伟大跟勇气。
看到你的儿女反对,也能理解,毕竟心疼你,才是他们两个没有走进社会的学生唯一能做的,不要说他们还是个大学生,即使我这样的年纪,发生在我身上,我应该也是反对的,我们是普通人,我们有自私的权利。
之所以有像我们这样自私的人存在,这种事情在有人去做,就让人更加敬佩。
建议你正式一点的跟子女说,告诉他们,器官捐给有需要的人,最起码妈妈还有一个器官在这个世上存活,你们想我了可以找到那个接受器官捐献的人,近距离感受一下妈妈的存在,但不要打扰到别人,记得妈妈的初心。
打完以上的字,我真的有点想哭,感觉自己在思想上是多么的渺小,也能体会到你现在的处境跟难受程度。
父母的伟大在于,当孩子出生那一刻,我们能很坦然的面对生死,在这点上我深有体会。
通过你的问题,真的也给我上了一课,我不敢说让身边人怎样去做,起码我会告诉自己,有一天身体有异样,可以接受把器官捐献给有需要的人。
最后祝您的儿女学业有成
120急救车来了人已经死亡,逝者家属是否有权选择尸体送哪里
120到场,患者会拉到医院
那种不可能抢救过来的死亡患者有专门的殓车。
非常巧,我当过一段时间120的急救员。
出车祸的患者,只要是我们到那还有生命体征的。
我们都会先就地验伤,就地抢救,然后伤情稳定一些了,抬上车,送去医院。
如果,很不幸,我们到达现场的时候,伤者已经没有生命迹象,那我们只能拉个心电图,等着家属或者是殡仪馆来接走了。
其实是没有选择的。
要么殡仪馆,要么天平间。
想拉回家是不可能的。
因为现在都是火葬。
而且有法律条文。
《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本人遇到的是,人在120来之前已经死了,进屋后做了心电确认已死,收了150元钱,其中50元是开死亡证明费。之后他们就走了。尸家由家人安排处理。觉得这件事120急救人员做得不错。
[此回答为原创]
这是一种强制服务
120急救车是干什么的?顾名思议是将危重病人紧急运送到医院抢救的专用车。
从打电话到120急救车到来,需要一叚时间,120车到了,人死了。死人家属付费,不能认为人死了,也没用着急救车就不付费是不对的。收了费,120急救车按理说应该返回。至于尸体如何处理,不是120急救车的服务范围。死人家属选择120车将尸体运到殡仪仪馆,120随车医生,根据看到的人己无生命特征,根据规定开具死亡证明。
120车以不同意把尸体拉走到路途远的武警医院,就不给开死亡证明相威胁,欺骗死人家属。其实尸体送哪里,死人家属是有选择权的。
至于开死亡证明,死在医院,医院给开是无疑义的。死在家里,在农村由村委会开证明,到所在乡或镇卫生院开死亡证明。在城市,可到户籍地或住所地的街道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开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要报告派出所,经法医鉴定开死亡证明。发生车祸死亡,由交警部门开死亡证明。
这个120急救车用欺骗手叚,强制死人家属同意把尸体拉到武警医院,刁难死人家属让等半个小时,更恶劣的是必须花8800元让死人穿上太平间的衣服,才开死亡证明。开完还不给死人家属,给太平间的人,直到逼的死人家属办完一条龙服务,才给死亡证明。
在我市取消各医院的太平间差不多有20年了。这个城市的武警医院还保留太平间,给某些人垄断殡葬服务,钻了空子。死人干嘛非得穿太平间8800元如此昂贵的衣服,强制服务达到如此程度。
120急救车为什么把尸体非要拉到武警医院,肯定有猫腻,利润分成。这个120急救车需要整顿。
120,不拉尸体。除非病人还有抢救的希望。
120来时,人已死亡!尸体,规民政部门管。由民政部门派车,根据家属的选择(会列出几个地方)。送到某太平间。
但是,非常的死亡的。有关部门还需进一步调查,尸体的存放就由不得家属们作主。
120来时,人已死亡。120只能证明人已经死亡了。而死亡证明,是要注明死亡原因的。死亡原因是需一定时间调查取证的。所以,死亡证明不可
能既刻开出!
有些在家老死的居民,淹死几天的(无需医生到场),死亡证明也可以由地方开出。
有权利,你说送哪儿就送哪儿。用丧葬一条龙的人就行了。
像你题中所提到的问题主要还是怕没有死亡证明后续办一些其他手续不方便。所以才委曲求全。
第一,死者是在120来之前死病逝的,
第二,死者是在家中病逝。
这两点说明死者病逝和120是没有关系的。这种死亡可以去社区开的。如果你是在村里户口,只需要让村委的人跟着去乡卫生院开就行。
他们为什么要把你们弄到离家远的地方呢,因为回扣的问题。这里面利润空间特别大,你那8800估计有6000左右是利润。而且丧事儿很少有讨价还价的。我们这边基本不让讨价还价,说是丧事讨价还价对死者不尊重。另外办丧事儿太小气了会被人耻笑。
所以为了利益。。。。。。啥也不说了。
一些人在利益面前很可恨的。
这么说吧死亡证明其实这些并不是只有医院可以开,很多老人在家里面去世,在家中去世不需要医院开死亡证明,而是有居委会开具证明就可以,根本不需要一定上医院,如果说在医院死亡,那死亡证明其实是由医院开具就可以,这些死亡的地点其实决定了谁开证明。
但是死者如果经过医院医生的手,那死亡证明就有医院开具,也就比如说一些故意伤害造成现场死亡的,比如说一些车祸现场造成死亡的,都已经拨打急救电话,那医院就会赶到现场救助,在过程中发现伤者已经死亡,那其实是直接拉到殡仪馆的,死亡证明也是医院开具。
对于这种救护车到达现场,发现患者已经死亡,那么正常来说有两个抉择,一个是直接啦到医院太平间里面存放,还有一个就是拉到殡仪馆存放当然到哪里存放,在那里其实就是需要花费巨大开销的,好多医院的太平间都跟医院分离承包出去给了死人,这些私人其实不是能随便拿到这样的承包的,是跟一人合作才拿到的。
所以对于某一些人来说,死亡后尸体放在哪里,这些都会跟收益有直接关系,之所以抢着要尸体,并不是说他们喜欢,也不是说他们好心,而是说有好处在里面,所以必须要争取到,一般三甲医院很少会这样,都是一些私人医院和少部分大医院有一些这种情况。
对于家属是否有权利受到哪里,这个本身就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开好死亡证明后直接拉到殡仪馆,在没有活动死亡证明的时候,属于在家里面死亡,并非公共区域,那家属可以暂时留在家里面,等到丧葬仪式做完了,加上找到居委会开具证明后拉走到殡仪馆等待火化。
山东青岛女儿杀死律师妈妈,和尸体呆两天,如何评价
山东的15岁女儿弑母案,真的有些令人“毛骨悚然”,这个女孩太冷血,太残忍了!
这是一个周六的晚上,15岁的女儿非常“孝顺”的要为劳累了一天的妈妈按摩,帮助妈妈放松一下,妈妈也欣慰的表示同意,却不想女儿竟从后方拿绳子将母亲活活勒死,并装进行李箱!而后,她和母亲的遗体在一起待了两天,直到被母亲的同事发现……
试问在这种情况下,哪一个母亲会对“孝顺”的女儿有一丝的防备?以“按摩”之名接近母亲,用绳子活活勒死,一切都是蓄谋已久,她的“冷血”实在令我们心惊!15年的养育之恩换来的却是一头冷血的“白眼狼”!
这名45岁的母亲离异后带着女儿生活,山东诚功事务所律师,曾多次获得单位的优秀个人称号,可以称之为“女强人”毫不为过!而女儿今年刚15岁,正在上高一。据警方初步认定,女儿觉得她的母亲对她的要求极度严格,因此引发了母女矛盾,最终导致这一惨剧的发生!
青春期心理教育问题严重——尤其是单身家庭!
在2019年,我国全国有415万对夫妇离婚。保守估计如果仅有10%的离婚夫妇留有子女,那么这数量就达到了40万以上!
单身父母承担更多的压力,工作压力,母子矛盾,既当爹又当妈,实属不易!而孩子更是缺少了一方的关爱,容易走极端…
我们希望国家能对于单身父母更多的帮助,也希望单身父母能够及时与孩子沟通,避免孩子在叛逆期陷入心理极端,走上不归之路……
惊骇人的新闻,浏览头条时搜到这个新闻,起初我不信这是真的,发给朋友确认,朋友说是真的。
惊惧了很久,才来回答这个问题。15岁女孩杀母细节就不说了,究竟有多大仇恨勒死藏尸,还能若无其事呆二天,律师的妈妈平时对孩子管教太严吗?还是妈妈做了什么不可原谅的事?还是……种种猜测闪过,一一否定,毕竟有血缘关系,怎么可能!
我突然想起几年前的同事,她说从小对儿子要求很严格,现在后悔了,问她原因,同事说,小时候不让他吃糖,想吃的时候眼巴巴地看着,可怜的小眼神,因为要听从妈妈的话,只能忍着;上中学了,别的孩子都有手机,他没有,孩子放学后天天跟着其他同学玩,目的就是能玩会手机。
听她说了这些,我感觉是不是对孩子真的过于严格了?孩子的成长需求,或许大人眼里拒绝是对孩子好,所以做的很决绝,却不知道孩子的心里有多绝望。
通过这件事,是不是也该思考一下自己的孩子生活的可好呢?
极度悲痛之下写下这段文字,呼吁大人从孩子角度思考一些问题,单亲的愤怒生活的压力不要拿孩子做出气筒,也不要过分压制遮挡孩子成长的阳光,大人能做到的就是给一颗小树浇浇水,晒晒太阳,陪伴成长。
实在让人难以相信,还是如此冷血残酷无情的女儿,杀死了律师妈妈,竟然和尸体待了两天。
到底是什么原因?我们来看看事情的经过,这位妈妈5月23日,不幸在家中身亡,只有45岁,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根据知情人的说法则,律师和女儿是生活在一起的,是单亲家庭,她女儿正在上高中,年龄只有15岁,还是个未成年人 ,根据她自己交代,她早就考虑杀死自己的亲妈,但是一直没有机会付诸行动,直到周六晚上,她借口给她妈妈按摩,趁她妈妈不注意,从后面用绳子把她妈肋死,然后把尸体装入箱子箱中,做完这一切,这个杀人凶手竟然反锁房门,一个人和行李箱中的尸体,待了两天一夜,直到警察上门。
确实令人恐怖,一个15岁的女孩竟然可以这么冷血残酷,她和她妈妈肯定发生了严重冲突,做出失去理性的事情。
她的女儿15岁正处在叛逆期,和母亲发生矛盾,产生争吵,并不奇怪,令人吃惊的是,她竟然用这种方式,剥夺她母亲的生命权,我们无法知道她和母亲相处是什么状况,或许她母亲太强势,或者是太偏执,或者脾气暴躁等等,让她女儿觉得无法忍受,或许她女儿就是个变态心理,长期压抑产生怨念用激烈的方式泄愤,发泄她对母亲的强烈不满。
人们说父母是孩子的陪伴,也是孩子的老师,单亲家庭,因为种种原因和孩子无法和谐相处,或者自己工作生活的巨大压力,或者家庭的气氛,让孩子感受不到温暖,长期的压抑,让孩子对母亲只有怨恨和不满,双方矛盾无法调和,让孩子做出这种杀死亲生母亲的事情,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现在说什么,也无法挽回一条生命,只希望单亲家庭,要特别注意孩子的情绪,给孩子的尊重,父母能很了解孩子的想法,和孩子应该和谐的相处,不能处处压制孩子,让他们产生逆反心理,孩子产生病态心理,甚至把父母当成绊脚石,看成阻挡自己的敌人,那就很容易发生这种令人不可相信的惨剧,处于逆反时期的孩子,和父母产生矛盾时,化解双方的矛盾,孩子的心理辅导,健康教育不可缺少。
刚看到这则新闻几乎没有一个人不震惊:
本来单亲家庭中母女二人应该是世界上相依为命的人,为什么最后成了相爱相杀的两个人?女孩对妈妈积怨已久还是网课期间矛盾太深?孩子是心里不健全还是青春期的敏感叛逆?妈妈对孩子的教育是否存在着过于强势和严厉之处?
妈妈是不幸的,孩子是既可恨也是很可怜的!
很多人谴责这个女孩子无情、冷血,可是又有哪个孩子不是从心里依赖母亲的?尤其是在一个单亲家庭中,妈妈可能是孩子的天。
“你就是我的,你必须听我的”,这种行为在心理学上称为“入侵对方的心理边界,现实中一些强势的父母将“我的想法”代替“你的想法”的行为,本身就是入侵了孩子的心理边界。
越被父母控制的孩子,行为越容易失控,当孩子觉得“忍无可忍”的时候,很可能会作出对父母的极端报复性行为。
关于孩子对父母作出极端行为的例子并不少见:
青春期和更年期有一点相似之处:有时自己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记得有一次有个孩子自习课说话,我制止他,他突然暴怒,张嘴骂人。后来他自己说不知道为什么,有时非常冲动,难以克制。
这件事发生在5月23日的山东青岛。
在当天母亲加班回到家中后,女儿提出要被母亲按摩,母亲欣然接受,最后女儿却用绳子把母亲活活的勒死,并且勒死母亲后把尸体装在一个旅行箱中。
然而令人震惊的是,事件发生以后女儿不仅没有逃跑,也没有做出过其他的行为,反而是把自己反锁在家里,与其母亲的尸体在一起待了两天一夜,最后还是在5月25日其母亲同事上门的时候才最终被发现,并且给警察报警的。
据侦察人员了解,女孩家庭为单亲家庭,由于没有父亲,所以女孩的母亲一个人拉扯女孩长大,一遍还要上班,一边还要照顾自己的女儿。可能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使得母亲给与女儿极大的学习压力。
但是由于女孩正处于一个叛逆的时候,所以最终这份叛逆变成了心理 的扭曲,这件事女孩有错,但是这个不完整的家庭也有脱不掉的责任。
这件事的发生,对于我们来说是一次警醒,提名父母在关注孩子成绩的同事,更加要注重孩子心理上的培养。成绩能影响到的只是一时的,而身心健康确实关乎孩子一辈子的事。
说实话看到这也新闻着实让我震惊,亲生女儿竟然可以手刃自己的母亲,并且还可以和尸体呆两天,这是什么样的心理素质?又是什么样的家庭矛盾酿成的这场悲剧?那么今天的话题就是:山东青岛女儿杀死律师妈妈,和尸体呆两天,如何评价?
评价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事情的经过:
5月23日,一位45岁女律师(张扬)在家中死亡,据可靠消息称,她是被自己的女儿用绳子勒死的。还被装入行李箱,她的女儿在行李箱旁边守了两天一夜!一直等到事情发生两天之后,也就是5月25日该律师的同事张某去她家之后,发觉不对劲,随后才报警。
5月26日,该事件被青岛市公安局证实。 在律师事务所发布的讣告当中并没有明确的说明张扬律师死亡的具体原因。但是根据办案人员的透露张某15岁的女儿有很大的作案嫌疑,因为平时张扬律师对于女儿的管教过于严格,所以引发了母女之间的矛盾。15岁的女儿就读于青岛超银中学,今年15岁半,刚好进入高中读高一,目前已被警方控制,正在进一步的审查当中。 当天周六,张扬律师回家之后,女儿突然提出要给自己按摩,然后她很开心的躺下,后面的事情随即就发生了。勒死之后竟然还把她母亲的尸体装进了集装箱,将家门反锁两天一夜,直到同事上门!
其实像这种家庭惨剧并不在少数,对于这起事件我来说说我的看法:
现在大多数的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都有一定的问题,他们没有站在孩子的角度心与心的交流,不了解孩子内心的想法,每当孩子出现错误时不能够心平气和的指出,动不动就使用暴力责骂,这是父母应该反思的地方。以这起案件的女律师为例,她就因为平常管教孩子太严,使得母女之间产生了矛盾,日积月累矛盾激化并且不可调和,再加上双方都没有向彼此表露自己内心的想法,进而酿成了女儿生生勒死自己母亲的恶性事件。
再来谈一谈这位15岁的女儿,她简直就是没有人性,无论是何种原因都不能杀害自己的母亲,母亲辛辛苦苦把我们一手养大,非但没有感恩之心还做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真是令人痛恨,这种人以后在社会上还不一定会做出什么颠覆认知的事情出来。再一个,就是杀害母亲以后还能镇定的和尸体呆两天,可见她的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强大,这根本不像15岁女孩应有的心理行为,这种人以后一定要加强她的心理教育,不能再让她继续扭曲下去。
总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平时教育孩子时一定不要动则打骂,这样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还会将问题扩大,可以心平气和的和孩子沟通,指出他们身上的错误,找出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方式。另外,平时工作再忙碌,也要抽出一定时间和孩子们聊聊天,了解他们内心的想法,给他们一个健康、快乐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