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供超工资不想买房,杭州女子讨5万元购房订金遭拒欲跳楼, 你怎么看
第一:买房对于很多家庭估计一辈子只有一次,至少对很多家庭来说是件大事。不知道这位当事人是被销售或者中介忽悠了,还是自己太大意做事冒失,因为现在的时代很多网络工具可以帮助购房者算出大概的月供金额,而且既然经济条件不好,更应该谨慎行事做好万全打算再下订金,即使最后房贷金额有差异也不会出现月供金额超过工资金额这么不靠谱的事情!
第二:跳楼威胁要订金真的不可取,万一出点意外,自己真的不划算。此外感觉这就是现在部分人的状态,有诉求不走正当方式解决,通过这种方式赢得舆论导向,逼迫别人就范。有句俗语“会哭的孩子有糖吃”,真的是做了不好的示范。
首先,要明确杭州女子是交了5万的“定金”还是“订金”,这有根本的区别。
如果是订金,走法律途径是一定可以拿回这5万的。但如果是定金,则很困难了。但一般来说,现在售房部收取客户的是“定金”,通常不太可能写成“订金”。
既然月供超出工资,又不想买房,那么为什么要去缴纳5万元呢?成年人还是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识,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是什么都可以闹着玩,都可以后悔的。
所谓跳楼不过是想威胁开发商退款。但开发商是企业单位,大多时候按法律按制度办事,一般不讲人情。开发商不太相信有人会因此跳楼。所谓这种方式未必能够解决。如果是被欺诈受骗,建议走法律诉讼途径。
最后,还是提醒大家,做决定的时候要想清楚,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识。
主要还是看当时合同的约定,如果约定的是定金不能退,那就不能退,如果约定是订金可退,那就可以退。首先这是契约精神,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如果签订合同的时候,销售存在着欺瞒行为,导致计算的按揭月还款额度低于实际按揭,超过自己的支付能力,这个时候本身合同的订立过程是违法的,合同是无效的,退钱是合法合理的,这是一个方面。以上要求我们在购买价值较大商品预付定金和订金时必须弄明白区别,以及必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在合同中书面表达清楚意思,购买商品讨价还价过程中必须录音录像支持。
定金交了代表这个房子我要了给我留着,不能卖给别人,是对违约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1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谢谢邀请,购房定金是可以退的,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定金在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情况下,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定金应当返还购买者。主要有三种情况:
1、双方就合同主条款未达成一致的。在买房者对房屋认购之后,认购协议主条款对商品房面积、价格、朝向等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的,并且双方又没有在后来达成一致的,导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该返还定金给买房者。因为这种情况是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导致,不是单方面违约造成。
2、双方就补充协议未协商达成一致的。在双方当事人订立了补充协议的,如果双方未能就补充协议中的条款达成一致的,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开发商也应该返还定金。
3、政策原因的问题使得购房者不符合贷款购房条件的。此种情况也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情况,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开发商退换定金。 购房定金是可以退的,只不过要满足一些条件,遇到需要退定金的情形时,要仔细考虑是否符合这些情况的要求,尽量跟开发商协商退回定金,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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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这种情况我是比较同情客户方的,因为很多时候都是销售人员或者中介给客户估算月还款额,差了很多导致的,我在从业之前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当时去中介问房子,告诉我首付20万,一个月还款1600,当时我的工资是1950,结婚以后没有什么压力,就交了定金,等走银行这步的时候,贷款那边告诉一个月还3900多,后来实在无奈,定金放弃了,那时候不懂,就让人便宜了,放到现在我肯定要去告中介,现在帮人打的官司已经不少了,视频证据,微信聊天截图,公证处公证后交给法院,很多东西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如果你能证明是被忽悠的,买了这个房子,可以起诉,如果明确告诉你所有情况,你也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做决定后交的定金,那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不知道买房走到哪一步了,前期先协商,协商不成找证据起诉,没什么过不去的,要死要活给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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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男子爬上4楼,跳楼轻生,消防一番劝解,男子重燃希望, 你怎么看
为消防员点赞,但轻身的男子可恨。究竟是生活失败,还是情感失意?不论如何,生命还是可贵的,你一跳了之可好,留给亲人是无尽的痛苦。当然他是成人,生命也是属于他自己,他有选择处置的权利,但是在选择的时候应该请多一份考虑。人一半是为自己活着,另一半是为别人活着。在消防员的劝说下,他放弃了轻松的念头,说明他只是一时冲动,但是这种冲动往往会造成巨大的后果。我们常说:冲动是魔鬼,这种魔鬼会迷惑我们的心智。我们需要不断增加自己的抗压能力,不断去学习,不断沉淀,这样当遇到挫折的时候,可以从容,可以笑着面对。消防员真是好样的,他拯救的不只是一个人,是一个家庭。消防员至少在某一时刻,某一句话触动到了跳楼者的灵魂深处,这种消防员就是我们所弘扬的正能量。
杭州地区外婆出门买菜3岁男孩从4楼阳台坠楼,你怎么看
带孩子责任重大,家长不仅要有防范意识,更重要的是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来不得半点疏忽。我孙女一岁半的时候一不注意她就会拿牙签玩,几次教育无果,我就抓住她的小手从瓶子里拿出一把牙签故意戳她,她感到疼了就不会再碰了。生活中要让宝宝知道什么可以玩什么不可以碰,如不听话,还可以让他尝尝苦头以示警告(电插座之类做好防护)。
感谢网友“大学活宝”的邀请。
事件回放:夫妻上班,3岁的儿子交给姥姥带看。姥姥将孩子哄睡后出门买菜。万万想不到,这当会儿孩子醒了,哭喊无人。孩子不知怎么上到到窗户上又从四楼坠下掉在二楼阳台的玻璃挡板上。消防人员在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来把孩子救下送往医院,孩子无生命危险。这是昨天(3月4日)傍晚发生在杭州凯旋路柴玉名府小区的事情。
真是让人惊出了一身冷汗!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倘若孩子真有个好歹,那该是多么让人痛惜!带给孩子父母姥姥和所有亲人的,将是一辈子都抺不掉的痛和悔!
1岁多到3岁入托前的孩子最是让人操心。这期间的孩子从会走到会跑到会玩,一天一个样,十分顽皮却又还不知事,不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不知道什么叫危险害怕。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无论什么时候身边都不能离人,不能存有一丝一毫的侥幸心理。
像这次事件,孩子的姥姥把孩子哄睡后,心想自己趁这个空出去买点菜,时间也不会长。她怎么会想到,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竟然发生了这样险些让人痛不欲生,追悔终生的事情。
也许,孩子的姥姥在此前也曾这样过,都没事。可这一次就出事了。幸好孩子掉落在楼下的玻璃挡板上,未酿成大的惨案。
孩子是父母的命根子。孩子在父母家人的心目中有多重无须多讲。在带看孩子的问题上不能有半点的马虎大意。
一,3岁以下的孩子最好是夫妻有一人亲自带。
二,如夫妻确因工作脱离不开,一定要把孩子交给靠得住的老人带。老人起码要身体健康,头脑清楚,手脚利索才行。
老人带孩子就要专心带,眼睛随时都不能离开孩子,以带孩子为主要事情,其它什么买菜、洗衣、打扫卫生的事情能做多少做多少。主要任务是带孩子,如果想什么事都做了,就会把主要任务做不好,人的精力有限。
谢谢邀请。
3月4号傍晚,在杭州凯旋路的紫玉名府小区,一个3岁的男孩从自家4楼的阳台上掉到了离地面6、7米高的玻璃挡风板上。万幸的是孩子当时还在哭喊。而他的外婆出门买菜刚回来,当时家中只有孩子一个人。
我想当时肯定是孩子在睡觉,所以外婆匆匆出门买菜,把小孩子一个人放在家里。这种意外已经发生过好几起了,为什么还是没有引起大家的重视。不知道这个小男孩是怎么爬上阳台,又从上面翻下来的。
美国有些州有规定,不能把12岁以下的孩子独自扔在家里,就是因为这么小的孩子缺乏对危险的判断力,容易出危险。
另外,对孩子的日常安全教育也要加强。家长也不可能24小时把孩子搁在自己的眼皮子下面。有的小区并不允许安装封闭阳台或者防盗门网。像翻阳台这种事情不能做,电插座不能碰,过马路要看两边,小孩子基本的安全意识还是要有的。
幸好这次小孩子没有生命危险,当家长的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啊!
、疏匆大意就是发生此类事件的根源,不管有什么事要做都不能让小孩一个人在家,一个啥都不知的孩子除了玩耍吃喝还能知道些什么?一旦发生这样作情况,让人多么痛心。所以看护孩子的人一定要多加留心
再就是窗户上一定要按装上防护网,不但防盗,对预防孩子坠楼也是最有效的。
“轻信能够避免”或者“过于自信的疏忽大意”,是很多悲剧发生的主观原因,在有些情况下发生了悲剧,当事人还将面临刑事追诉,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很多不应该、能够避免发生的事情,都是发生了,这得引起我们的警惕!
把3岁的外孙一个人放在家里,出门买菜,这位外婆可能觉得:(1)带去又怕外孙乱动乱跑不安全,也不好买菜;(2)快去快回,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出门的时候可能外孙正在看动画片。……
当然作为外婆,笔者有理由相信,肯定不希望自己的外孙发生任何不好的后果。然而结果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并没有按照这位外婆出门之前设想的那样来运行。防都不慎防,更何况在不防的情况下。
3岁的儿童,心智还非常幼稚,对自身行为的危险性的感知能力极低,我们应当加强监护。
防患于未然,成年家属应当履行好监护职责,一方面要保护好儿童(限制行为能力人)自身的安全;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儿童(限制行为能力人)对他人造成伤害。
时间仓促,抛砖引玉。
这不是教育孩子的问题,三岁的宝宝是不可能被教育好的。而是大人太无知,太大意的问题。有了宝宝,又住四楼,所有窗户就应做好防护,还有在国外,十二岁以下的孩子是不可独处的,必须要有大人看着。而这位外婆,太没常识了。宝宝三岁了,要外出买菜,完全可带着宝宝一起,宝宝肯走,就自己走,不肯走用辆推车。三岁的宝宝睡觉说醒就醒的,醒来了上串下跳也很正常的。这是他们家大人的问题,不关宝宝的事,只是害了宝宝。
2018年3月4日傍晚六点不到,杭州凯旋路紫玉名府小区,一个3岁左右的男孩从4楼家中阳台上坠楼,掉在了离地面六七米高的玻璃挡风板上。万幸的是,男孩还有意识,不断在哭喊。当时,孩子的外婆刚买菜回来,有人提醒她后,哭着跑到楼下。孩子爸妈都不在家,出门时家中只有孩子一个人。
其实,关于孩子一人在家不慎坠楼的新闻随手一搜,就能搜到很多:
2017年7月13日,杭州江锦路和谐嘉苑,一小女孩从32层高楼坠落,当场死亡。孩子姓卢,安徽人,今年6岁。坠楼发生前,一个人独自在家,屋子是租的。现场有邻居反映,房东在事发前通过监控看到女孩正在往窗外爬,他马上打电话给租户,但租户家长并不在家,最后发生惨剧。
2017年7月13日,杭州复兴北苑一六岁男童从六楼坠下。外婆非常自责的说,孩子上午做了三本作业但还有一本没做,就把孩子关在屋里说写不完不让出来,没想到就收拾垃圾一两分钟后再进屋,孩子已经打开窗跳下。
2017年8月1日,杭州下沙多蓝水岸小区,碧海苑14号楼21层的出租房内一4岁小女孩从窗口坠落,据了解,当时爸妈都上班了,只有小女孩和她十岁左右的姐姐。女孩独自一人在飘窗上玩耍,而后意外从窗口坠下。坠楼女孩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些新闻的共同点是孩子坠楼的时候,家里均没有家长。对于如何预防孩子坠楼事故,提出以下建议:
1、勿让儿童单独待在家中,并尽量将儿童活动控制在监护人视线之内,不要让宝宝离开你的视线。
2、窗台与地面净高低于90厘米应有防护措施,不能为了美观忽略安全。
对于高层住宅来说,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安全问题,而不是美观。尤其是家中有小孩的住宅,安装防护栏就更加重要了,除了保证阳台良好的封闭性,同时不要在阳台或者窗户附近放置沙发、床、桌椅等能够令小孩攀爬上去的物件,以免发生意外。
3、儿童安全教育不可少,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最重要。父母一方面要做好防护措施,如窗户加装防护网、防护栏等。另一方面,从小要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安全的和危险的,勿在阳台、窗台附近或顶楼嬉戏,要教会孩子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当你对孩子安全教育时,不要忘了提醒自己和身边的家人,无论何时何地宝宝的安全教育放在第一位。
2、宝贝的爸爸妈妈工作重要,但是也不要疏忽了宝贝的安全和健康加成长。
3、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已年迈,很多事情做不到细致。考虑不周全,做爸爸妈妈要一边工作,一边打电话问问,有的天天能回家,能见到自己的宝贝。有的好几年不回家看看,慢慢的你的宝贝就变成了留守儿童,爱她,爱他,不只是给与金钱,孩子也的心灵是需要陪伴的,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爱她,爱他,就好好保护她、他,不要做让你后悔的事!
杭州闹市区武林路一男子坠楼,当场死亡, 你怎么看
现在生活节奏太快,生活压力太大,各行各业竞争力强,工作压力倍加疲惫、厌倦,导致一些人群长时间压抑或长时间不能释放出来,或许会做出一些极端和不理智过激行为。有的会“一死了之”来解决问题、结束自己生命(这样做不理智)。我们现在生活在和谐的社会大家庭里,更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珍爱生命,彼此尊重、相互包容,共建共享美好人生!
杭州一男子与妻吵架欲跳楼,儿子:“爸爸快下来,待会儿接我放学”,这事你怎么看
这儿子平平淡淡一句日常生活的话。其实蕴含了生活中许多平凡的道理。爸爸快下来,待会接我放学。意思就是说,没什么大不了,日子还跟从前一样过。你若跳楼走了,以后谁来管我?相信着父亲心中肯定有一丝颤动。就这么走了,儿子还小啊。都不负责任啊?真的是于心不忍。不敢说这句话打退了他百分之一百的念头,起码也是让他迟疑了好几分钟。这就使得营救他的人更有把握了。其实说呀,多大的坎。看你能不能迈过去。常说别人的事,谈笑风生。事到临头了,没几个人认真的扛过去。想死还不容易啊,怎么活下去才是难啊!估计他也是一个70后吧,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的顶梁柱。岂能一切全抛开吗。逃避,那只是懦弱的行为。一种自私的表现。你想把这个烂摊子,丢给妻子和幼小的儿子吗?你与他们不顾吗?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你还能不能挺起胸膛,对这种日子说不了!还能不能对抗命运呢!
杭州28岁小伙站上窗台要跳楼,原因竟是被逼婚, 你怎么看
现在的年轻人婚姻问题确实让我们身心惧怕,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因素都会成为我们对婚姻到路上的阻碍。因为现在的现实环境和人们对追求美好高品质的生活都会让太多问题需要用婚姻去解决和实习,目的和性质已然不是两个人相爱就可以了能解决实质问题的。两个人的相爱结合本质上是一件简单美好的事情,只因为我们是别人的儿女不得不考虑父母的期望个感受,来争取两方父母的宝贵见意,最后有可以是变成意见的主导者。接着就是来自两方家庭的综合因数大比拼,所以说,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结合更确切。
我们为人父母更多的是在婚姻问题上理解体谅儿女的感受,更多尊重他们的选择,毕竟鞋合适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做儿女的也要理解父母的苦心,无论他们是什么原因逼你们选择自己不喜欢的,你只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唯有自己的父母不会害我们,可能他们的处理方式有不妥之处,大家及时沟通,彼此理解,体谅对方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千万别走极端伤害自己,伤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