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像是不像哪四个
四不像指的是麋鹿,因为它头脸像马、角像鹿、蹄像牛、尾像驴,因此得名四不像。
原产于中国长江中下游沼泽地带,以青草和水草为食物。性好合群,善游泳,喜欢以嫩草和水生植物为食。求偶发情始于6月底,持续6周左右。曾经广布于东亚地区。后来由于自然气候变化和人为因素,在汉朝末年就近乎绝种。
在西方发现后不久被八国联军捕捉并从此在中国消失。直到1898年被英国购买并繁殖到255头,并在1983年将部分个体送回中国。之后有更多的麋鹿回归家乡,并有部分被放养野外。
资料拓展:
从麋鹿宽大的蹄及蹄间有皮腱膜分析,适于在沼泽地活动;长而多毛的尾,利于驱赶飞扰的昆虫;从饲养麋鹿喜泡水和泥浴的习性判断,它们过去生活于温暖潮湿泽地。喜平原、沼泽和水域,长江三角洲平原湿地显然是它栖息的理想生境。
麋鹿性好合群,善游泳,主要以禾本科、苔类及其它多种嫩草和树叶为食。人工饲养其饲料种类由三部分组成: “细粮”包括小麦麸、大麦、玉米、豆饼;大豆秸秆纤维化程度较高是“粗粮”。将“细粮”、“粗粮”分别粉碎,并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加水搅拌、发酵,与此同时,还用鲜嫩、可口的胡萝卜、麦青等“水果蔬菜”来补充维生素。
四不像的资料
麋鹿(学名:Elaphurus davidianus)又名“四不像”,是世界珍稀动物,属于鹿科。因为它头脸像马、角像鹿、蹄像牛、尾像驴,因此得名四不像。原产于中国长江中下游沼泽地带,以青草和水草为食物。性好合群,善游泳,喜欢以嫩草和水生植物为食。求偶发情始于6月底,持续6周左右。曾经广布于东亚地区。后来由于自然气候变化和人为因素,在汉朝末年就近乎绝种。元朝时,为了以供游猎,残余的麋鹿被捕捉运到皇家猎苑内饲养。到19世纪时,只剩在北京南海子皇家猎苑内一群。在西方发现后不久被八国联军捕捉并从此在中国消失。直到1898年被英国购买并繁殖到255头,并在1983年将部分个体送回中国。之后有更多的麋鹿回归家乡,并有部分被放生野外。
晚清的“黄赌毒”达到了怎样的历史高度
关于晚清的“黄赌毒”,正好手里有一大本的资料,简单跟大家聊聊。
(晚清妓女)
首先,谈清末,就避免不了民国初年。虽然是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但社会生活等等都是一脉相承,有着很大的联系的。
首先,妓院自古就有,而且一直是封建社会一个税收大户。不过妓院也是分档次的,比如说古装剧里的“青楼”,那就是高级会所。往青楼里去的,不是达官贵人,就是风流才子。而且去那里最重要的是娱乐,喝喝酒、听听曲、看看跳舞,有时候连人家歌妓的手都不碰一下。
要说低档次的,那就是传说中的“窑子”。这是个民间称呼,指的就是最下等的妓院。开在市井当中,或者直接就在贫民窟,扔几个铜钱或者拿一点米面,就能完成皮肉交易。
到了清末民初,妓院仍然是档次分明,有钱的去好地方,没钱的去路边小地方。
(晚清妓女陪客人打牌)
比如说著名的老北京“八大胡同”,就是在前门外大栅栏一带的,大大小小的妓院所在地。但是八大胡同算是比较高档的了,都是一等二等的,有钱人才能去的地方。
晚清晚期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也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时期。而这一切的开启,源于中国第一次鸦片战争。
虽然黄赌毒每个时期都有,但是清朝晚期堪称是一个巅峰。“黄赌毒”的盛行,一方面是当时政府的不作为,另一方面是人性本恶。
其实古代的妓院是属于合法的存在,唐朝时期甚至成为一种产业。这个时期的妓院多种多样,而且分出了很多等级。
晚清时期出现民妓、家妓、官妓等。民妓是最低级一等,就是“服务”于普通民众的妓女。“家妓”只属于宦官、富豪的家庭,属于私人所有。“官妓”为各级官吏所占有,属于国家、政府所有。
上到官府大臣,下到黎民百姓,都沉浸在这种“淫乐”之中。
与“黄”不分家的是“赌”,晚清时期开始出现彩票,一时间风靡一时。对于赌博,也出现过法令管制。但晚清时期的官府形同虚设,所发布的法令变成空谈。人们更是受到彩票的影响,欲望的驱使无法自拔。
晚清的“毒”最主要的就是鸦片。英国为了打开中国市场,向中国出售大量鸦片。鸦片本身可以用来作为中药,但是制成福寿膏就成为一种毒品。
而晚清时期,城市中烟馆随处可见,不仅销蚀这人们的意志,更使大量白银外流。虽然当时清政府后来已经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想真正出手去制止时,已经根本来不及。
一个朝代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被消磨了意志。当这个朝代全民陷入“黄赌毒”中,朝代的败亡是理所当然。
在古代各项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时候(其实即使是法制健全的现代其实也差不多),社会一动荡,国家机器渐渐失效,无法维持社会正常运转,那社会就会逐渐跑偏,各类下九流就会渐渐跑出来......
晚清民国的时候这些“下三滥”有多猖獗呢?黄和赌就不说了,毕竟它们危害相对于毒品还是要小一些,而且很多答主都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在这里就重点说说毒品。
晚清的毒品有多猖獗呢?给大家讲个词吧:“黄、白、黑、绿”,知道什么意思吗?
这是因为旧中国金融体系混乱,政府的货币没有信用,所以民间就自觉使用其它物品来交易,这就是当时最流行的四种硬通货用颜色合称的一个词。
黄是黄金,白是银洋,绿是美元,黑知道是什么吗?就是鸦片!
当然,这个说法更多是在民国时期,但民国和晚清也没差多少年吧,这社会风气的根子还是从晚清继承下来的。
把毒品当成货币使用,当年的中国就是有这种荒唐事,当年大烟流通范围之广可见一般;而一个把毒品当做“一般等价物”的社会,还能创造出什么真正的价值吗?
19世纪中期以后,为了缓解白银外流的情况(赔洋人的赔款赔不起呀),清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开始鼓励罂粟种植(毕竟是“经济作物”,至于经济健不健康那就管不了这么多了)。
外国人来倾销鸦片是吧,来,咱们自力更生,“国货”当自强!
这造成的后果是晚清中国吸食鸦片的人数超过4000万!到了1932年,根据保守估计(因为国民政府的控制力极为孱弱,所以无法做到比较精确的痛击,只能估计个大概,而且估计的数字偏少),这个数字是8000万,这个“吸毒人员”记录估计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足以让今天的什么美国,墨西哥咋舌了!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这要分别来看。
首先看看黄。
满清的妓女是合法的,连同治皇帝都去逛窑子,何谈别人。
当时全国色情行业的发达,可以说从古至今是比不了的。
北京的妓院总数,朝廷限定为373家,实际上远远不止,到处都是土窑子和暗娼。
1905年,无聊者算过满清各城市的妓女密度,北京大约208人有一妓,汉口150人有一妓,上海147人有一妓,广州837人有一妓,哈尔滨82人有一妓。
当时嫖妓并不是什么丑事,甚至成为社交活动。
资料中写道:广东出版的《天趣报》,从1907年开始进行妓女选秀活动,其发布的“花榜”,对广东性产业的价格走向有着巨大的影响,甚至还刊发高级性工作者的照片,进行全方位的营销。性产业的开放,导致了淫靡文化大行其道,甚至有官员在生日宴会上邀请艺人大跳裸体舞。
如果要说到晚清的风月行业,人们很快就会想到名传北京城的八大胡同以及南京秦淮河这两大风月场合。
这两个地方的风月产业在当时是最为人们所熟知的,也吸引了不少人的向往。
但是随着上海各种租界的出现、城市的飞速发展,晚清时期上海的风月产业也出现了非常迅猛的劲头,很快盖过了八大胡同以及秦淮河的名头。
当时为了挣口饭吃,很多上海本地以及外来讨生活的女人们都纷纷开始吃上了以身体谋生的饭。
她们通过满足流连上海的各大商贾豪客们,不仅解决了最基本的生活所需,还拿着多余的钱过上了纸醉金迷的糜烂生活。
而最低的等级则被称为野鸡窝,这里没有太多的门门道道、也没有各种额外的增值,有的只是最直接的生意交流。
旧上海的风月产业不像其他地方,这里非常的开放,在其他地方人们可能只敢偷偷摸摸地进入窑子里面。
但是在那个时候的上海,妓女和顾客们却是可以自由自在如同情侣一般四处逛街、赏景的,而不会拥有丝毫的顾忌。
因为受到外国文化的影响,上海的妓女们也开始走向了公众化、拥有了一些国际范。
为了更好地展示自己的美、为了给自己增加名气、增大价值,当时上海的很多妓女开始绞尽脑汁地想出了各种方法。
澳门能随意开除劳工吗
不要听他们说,本人就在澳门上班,开除劳工和玩一样,一点保障都没有,迟到一次直接给你开除,有人投诉也马上开除,不听公司安排马上开除,上班玩手机抓到马上开除,一点保障都没,而且这边物价贵,房价贵,来了你一定后悔。
谢谢邀请,作为在澳门已经工作7年的一个劳工来说。
除非你犯了重大过错,否则公司是不会随便开除你的。因为在澳门这边招工不像大陆一样随便能招工,这边是要向政府申请名额才有招工的名。这来之不易的名额,当你和他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区之后,他是不会随便开除于你的,只有在你劳动合期即将到期的时候,他可以选择不与你续签。
这样就可以视为你们自动解除的劳动合同。
如果有主管有意刁难于你,你可以向澳门劳工事务局提出诉讼,可以赔偿你很大一部分金额,最少三个月以上吧。当然前提下是你不能违法澳门当地的法律,千万不要在澳门这边打架斗殴,否则的话不用劳工法直接抓了进去就OK了。
希望你在澳门有一个好的开始。
不能。因为澳门申请一个劳工是比较困难的。除非那个员工犯了非常大的错误。才逼着开除。一般都是等合约满了以后,最多不续期而且。一般澳门的老板是不会随意开除一个员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