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鱼塘主人许可,从四面有铁丝网破洞的地方进入钓鱼,落水溺亡,塘主要担责吗
请问 劫匪到银行抢劫 在砸玻璃的过程中 割破了手部动脉 导致死亡 请问你 你是不是也要银行赔钱呢? 因为是他们的玻璃割了你啊…… 做人要厚道不要这么无耻
有过错才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又何来责任呢?
很多人爱钓鱼,但是目的各不相同,姜太公钓鱼,那是坐等有缘人,是为了一展抱负;有的人钓鱼,那是修心养性,图的是一个“乐”字;还有的人,钓鱼不是为了钓,而是为了鱼。对于一心为鱼之人,流水河肯定不是他中意的菜,技术再好,如果河中无鱼,就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样,只能干瞪着眼而无计可施。
鱼塘多好,水波不兴,满塘皆鱼,对于技术好的人,真是如鱼得水。可是鱼塘虽好,也是有主的,无论是否有铁丝网,都是不可侵犯的他人财产。本案中,鱼塘主人已经用铁丝网来明示自己的所有者身份了,虽然铁丝网有破洞,但是这已经足矣了,就跟日记本上锁一样,本来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
刚看到一个新闻,网友热议四川绵阳被通缉的酒托女,颜值很高,不少人表示惋惜,但是长得再好看,那不是犯罪的理由,反而是暴殄天物,白白浪费爹妈给的先天优势。同样的道理,钓鱼虽是雅事,但是非请即来,那就是偷。
对于偷鱼之人,鱼塘主人对其不负有任何的安全保障义务,其遭遇不幸,那是咎由自取!
大实话:对于这种由个人主观行为造成的意外事故,应该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俗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有时候要是赶上点背儿,那真的是喝凉水都塞牙。最近就在网上看到了这么个事情,故事说的是老王在村子里承包了一个鱼塘,但是因为村里有些人不老实,老喜欢没事去鱼塘偷着钓鱼,虽然老王有几次也确实看到了,但是碍于面子也就没说什么。但是,这却使得一些人更加肆意妄为了,一些人甚至干起了偷鱼卖钱的勾当。为了避免鱼塘的鱼被偷,所以老王就在鱼塘周围设置了铁丝网,确实,这样一来村里人也知道啥意思了,所以也就没人再去老王的鱼塘偷鱼了。然而,就是有些毅力坚强的主儿,一天晚上,村子里的刘某伙同村子里其他两个人从铁丝网的破洞中偷偷进入鱼塘钓鱼,但是,很不幸的是,刘某却在这次偷鱼过程中不幸溺水死亡。对此,刘某的家人认为,正是因为鱼塘的铁丝网有破洞,才致使刘某进入鱼塘,认为是老王的管理漏洞,所以要求老王赔偿10万元。
诚然,就鱼塘铁丝网有破洞这个事本身来说,确实是老王的管理疏忽问题,老王是具有一定的管理疏忽责任的,但是,刘某家属这个索赔要求却是不合理的。
首先,就刘某的偷鱼行为来说,虽然可能其偷盗财物价值并不高,但是却是还是属于偷盗行为,仍旧是属于违法的。并且,我们应该注意到的一个关键点是,造成刘某死亡的关键原因是因为自己偷鱼,而不是因为鱼塘的管理问题。因为,如果按照刘某家属的说法要怪老王的安全管理疏漏的话,那本应该是刘某就是在正常情况下站在鱼塘边上落水死亡,比如说因为鱼塘周围没有栅栏防护导致其落水死亡,这时候老王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这就好比说一个人要跳楼,你总不能去怪楼房的护栏做得太低吧,这是一样的道理。
然后就刘某家属的索赔要求来说,这真的就是属于无理取闹,典型的仗着自己家人死了欺负人。别的我就不说了,咱们假设一下如果一个小偷去警察局偷东西,然后因为自己疏忽大意死了,我就不信这些家属回去警察局闹事要钱,所以,这就是典型的欺负人。而刘某在这件事中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道是错的且有危险的情况下还去做,那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风险。
当然,这里也要说个题外话,如果这次是因为一个未成年人钻过铁丝网的破洞进鱼塘偷鱼,那老王就肯定是要承担的责任的,毕竟,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还是没有强制性要求的。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之前有过差不多类似的问题,6旬老人爬树摘果子摔死。
行为人以一个错误的行为开头,造成一个错误的悲哀的结果。应该自负其责。
这一场官司,法院判决:
景区没有警示告知,承担5%责任!
老人不顾年纪,强行上树
导致自己摔亡,承担主要责任!
即使如此,那些偷的抢的如果因为偷或抢伤了死了,偷的抢的及其家属不还是可以说,你的警示牌、告示牌、说明牌,警示的不到位,告示的不清楚,说明的难以理解?
这样的案例,是否在生活中是否有,不得而知,查了下相关报道,没有这样的案例,不知道提问者是身边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还是自己遇到了,又或者在网上看到这样的新闻?
未经过鱼塘主人许可,四面有铁丝网破洞,个人进入钓鱼,发生落水事件,导致钓鱼者死亡,我个人觉得是不用承担赔偿的。
遇到这样的事情,一般来说,家属肯定会起诉,觉得鱼塘管理方没有承担起安全职责,在家属看来,如果没有铁丝网破洞,钓鱼者就不会进去,也就不会发生溺亡事件,一般来说,这是家属起诉的理由,我看也有自媒体发文说,有遇到这样的案例,家属赔偿十万(下图)。
这里有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国民只要遇到死人了,咋样都要找个理由,要一笔钱,记得去年还发生过老头子超市中风摔倒死亡,家属向超市要11万元赔偿费,被拒绝后,家属就用花圈把超市门堵了,前一阵子,还有一个案例,发生在上海,男子去上海医院治病,期间心情郁闷,从医院出来后,钻进附近一个工地楼顶抽烟,不小心掉下死亡,家属觉得工地没有完全围起来,给其他有自杀倾向的人提供了可趁之机,所以,起诉工地要求赔偿,最后被法院驳回。
此类奇葩案例比较多,这个鱼塘的,跟上海案例比较相似,原因都差不多,未经许可,你私自进入别人领地,出现了死亡事件,跟鱼塘是没有关系的。
这是我的地盘,你私自闯入,首先,那就错了,其次就是,我赔偿,依然得有理由,你的理由是我没有把鱼塘彻底围起来,有安全隐患,如果小孩子过去,掉下去咋办。这些理由也不成立,要这样算,很多地方都有安全隐患,到处都是河,小孩也有可能掉下去,大人也有可能掉下去,难道真出现象河流发生溺亡事件,你还起诉河域管理方?
你是大人,知道哪些事情不能干,哪些事情能干,你去偷别人鱼塘的鱼,本身就是错误在下,偷别人东西,不小心溺亡,跟鱼塘主人没有关系,鱼塘主人没有犯罪动机,也没安全责任,你是成年人,有自我安全意识,明知道鱼塘有危险,你到跟前去,出现了意外,自然是自己的责任。
未经鱼塘主人许可,从四面有铁丝网破洞的地方进入钓鱼,落水溺亡,塘主没有任何必要担责。
没有得到鱼塘主人的同意,就擅自进入,这属于强盗、小偷行为。
而且,问题问得非常清楚明白了,鱼塘周围四面有铁丝网,但是铁丝网上面有破洞。
很明显,鱼塘是私人财产,明明有们不进入反而要偷偷潜入。
目的自然是为了偷取池塘里的鱼,然而,结局是鱼没偷着,反而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侵犯他人财产在先,死亡在后,小偷行径,死了也白了。
池塘主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而且,我觉得池塘主人不仅不需要承担责任,反而还要状告小偷。
无缘无故跑到自家的鱼塘偷盗,东西没偷着,反而把自己弄死了,一池子的鱼日后怎么卖出去?
要知道死人之后,谁还敢买池塘里的鱼,池塘里的鱼是塘主用特殊秘方喂养出来的。
吃的食物市面上根本买不到,一池塘的鱼至少能买个百八十万,这笔损失小偷家属若是小偷家属前来闹事,找麻烦,索要赔偿。
那就,必须让小偷家属,把池塘的损失赔了。
先赔个两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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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纳了闷儿了。从小妈妈就告诉我们,水会淹死人。火会烧死人。树高高的爬上去掉下来也会摔死人。凭什么这些七老八十的成年人。还需要我们写一个告示牌挂在这儿,告诉他们会摔死人。水会淹死人。难道都是一些弱智吗?
痛心!温县一男子钓鱼时落水身亡, 你怎么看
垂钓是一项增强健康、促进快乐的体育运动,没有必要不顾一切,也没有必要过于痴迷。垂钓属于户外运动,所以增加了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因此安全垂钓,就成了钓鱼人应考虑的首要问题。垂钓的目的为健身,要确实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才能达到目的。所以应该始终坚持“六不钓,一不驾”:有潜在的不安全因素的地方不钓;鱼情再好,环境、地形等不安全不钓;不结伴而行不钓;身体有严重疾病不钓;水质污染影响健康不钓;过度疲劳不钓。另外,垂钓疲劳、喝酒后绝不开车。
切莫“乐不知疲”,钓鱼引人入胜,但切莫贪钓伤身。钓鱼前夕,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不要披星达旦远征,弄的疲惫不堪,有损健康。年轻力壮的体质好的人,可远征多日垂钓,这实际上是一种大运动量的活动,中老年体质较差的人,可骑轻便摩托车,助力车或乘车到远郊钓场,这也是中等运动量的活动。年老而又体弱的人,则可选择在城区或郊区交通方便的有偿钓鱼公园、养鱼池塘进行半天或几个小时的钓鱼活动,这是小运动量健身,老年钓翁要有自知之明,心虽未老,手脚毕竟不如年轻时灵活利索了。所以老年人钓鱼首先要考虑安全和操作方便,麻烦事坡陡、路滑、堤窄、地面凹凸不平、障碍物多的地方都不要去垂钓,选个安全的立足点乃为首要。
野钓最好结伴同行,以便互相照应。垂钓时可以采用轮流休息的办法,有人睡觉,有人盯竿,这样可以大大减轻疲劳。
看报道图文介绍,落水身亡男子被发现时,是在4米深的河中间。而衣服,鞋孑,鱼具都在岸上。
那我们依现场推测,那男子落水时,自己用充足的时间,脱掉衣服和鞋子,是主动入水的。而不是失足落水。
猜测当时正值麦收时,天气炎热,一时兴起,到水中洗澡游泳解热,踫到水草,或腿抽筋,体力不支。呼救无人,而在身中身亡。
黄泉路上无老少,且行且珍惜。可害苦了家里人了,顶梁柱塌了,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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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对钓鱼的人的心理我怎么都琢磨不透。因为我哥就是个钓鱼达人。下了班之后,他能去钓鱼,通宵达旦。平时节假日,一有时间就跑去钓鱼,那些钓鱼的工具,都是成套成套的往家里搬。然后钓鱼的人很奇怪,他们虽然喜欢钓鱼,但是却不喜欢吃鱼。
记得有一年夏天,一次我哥打电话,让我们带几个大桶去装鱼。我来到大河边,原来一个水库的翻塘了,鱼全部都冲到这个河里来,我们站在岸边用手随便抓就能抓到好多条鱼。我的心情很激动,不大一会儿,就把一个大桶装满了。忽然之间,我哥把衣服一脱,跳入水里把我吓了一大跳。原来他看见,河中间有一条很大的鱼。大概有四五斤。鱼被抓上来,女儿高兴得大喊大叫,我的心才算落了地。虽然知道哥他水性不错,但是那么大的水,我的心里也是很害怕的。
有这个爱好也不是不好,但是呼吁爱钓鱼的同志们一定要注意安全,因为水火无情嘛!爱钓鱼的同志首先一定要懂得一点水性,最起码在危险来临之时懂得自救。
生活中的意外是无处不在的。每个人都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及轻松愉快的生活方式。凡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以情为重-!杜决悲剧不能重演,捥叹逝者的不幸!安全贵任很重要,人人细心要做好!
两个人相约去钓鱼,一个不幸落水遇难了,请问另一个人有责任吗
遇难者因个人原因除外,遇到意外另一个人有义务去施救,这是道德责任和义务。法律上没有规定另一个人有保证其生命安全的责任。两个人相约而行,基于有独立行事的能力,对自身生命安全负责的自信。没有要求别人对自已负全责的強制力。所以,相约去看电影丶相约去公园丶相约去买菜,相约去逛商场丶相约去乘飞机等等丶司空见惯。成为自然的现象。法律不会有一方对另方负生命安全的要求,这是不公平的。必须由肇事者负全责。
这个看是怎么落水的,假如他自己不小心落水了,同行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有义务去救落水着,同行人如果不会游泳要赶紧感人和报警!假如同行人是故意致使另一人落水的,那肯定要担责任的!这是我的个人观点与分析!
珠海一男子钓鱼时被海浪卷走,多部门搜救3天后未发现其下落,生还希望渺茫,同行者:落水者头部撞到礁石。你怎么看
出海钓鱼是最吸引人的,这才是真正的海钓,海钓的范围是非常广的,而且海中大鱼居多,没有限制可以选择合适的地方做钓,今天我就来谈谈出海钓鱼需要注意水面。
1、不容易晕船 在船上海钓和在陆地上钓鱼最重要的区别就是,漂浮于海上风浪之中,是非常容易晕船的,而且海上的天气多变,在到达钓场的时候,船下锚泊停,会因浪涌不规则起伏,船只前后左右摇摆不定,这个时候是最容易晕船的。如果有晕船的事情也不用难过,很多人开始随船出海钓鱼的时候都会晕船,但是多经历几次就会适应,还有一种方法,听说很管用,就是在吃完晕船的药物后,切一片生姜片按在肚脐上,再贴上张麝香风湿膏,这样可以减少晕船的现象。
2、要有船 这是出海的关键,有船才能出海,现在会有很多专供钓鱼爱好者出海钓鱼的船只,虽然船大多不大,但是钓船功能齐备。船上会有固定的座椅来让我们钓鱼,还有固定钓竿的支架,还有些船上还配备有活水鱼舱;夏季出钓还会有遮阳的物品。要找船一定要找这样功能齐全的船,千万不要找那种小船贸然出海,毕竟海上还是非常危险的,需要足够的保障。
3、一个合格的船老大 船钓还有一个就是必须的,就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船老大。一个好的船长会熟悉各种海上的地理环境,非常熟练的驾船技术。对周围海域中适合钓鱼的钓定,鱼道都会非常精确,对我钓鱼可以有非常大的帮助,只有在这些方面都能有保证,才能钓上大鱼。
青少年钓鱼溺水同伴该不该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他们都是未成年人,彼此之间不涉及保护义务。我国法律也未规定未成年人出现危险的情况下,其余未成年有救助的义务。但是在小孩溺水时,其余玩伴应该及时向附近居民呼救,或者采取报警等力所能及的方式来进行救助。如果其余玩伴存在了延误救助时机,对小孩溺水身亡存在一定的过错。
落水了!烟台:“钓鱼哥”水库救起祖孙俩, 你怎么看
为烟台人骄傲!好样的!话说回来,天热,去海边也好水库,河流这些地方玩,自己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不会每次都那么幸运!如果有个意外,后悔都来不及了!慎重
这是一件正能量的好事。
是在烟台发生的。非常欣慰,到最后孩子和老人都能被救上来。
救人者应该得到鼓励。
也教育孩子们和老人离水深的地方远一些。
尽量不要在人际稀少的非游泳场合进行游泳,玩水等,水火无情,幸好有钓鱼的,又会水性,幸好落水时间短。
多谢谢救人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