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没有起征点,只有免征额
没变,还是5000元。即你理解的是起征点,我理解的是免征额。两者的区别举例如下:
1、所谓的起征点是,比如上述的5000元,不超过5000元时不交税,超过5000元时,包括5000元在内全额交税。
2、所谓的免除额是,比如上述的5000元,不超过5000元时不交税,超过5000元时,仅就超过的部分交税,5000元不交税,所以叫免征。
当然,叫起征点也好,免征额也罢,无所谓,只要想着扣除5000元就是了。
上述的起征点或免征额,我们理解为工资薪金的。当然,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主的经营所得的个税,也是5000元/月的扣除额。
1、如果是劳务报酬,财产租赁所得,则有免除额有800元或20%(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这个说法。
2、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免除额20%。
3、其他的比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没有免征额或起征点的说法,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转让所得,扣除的为财产原值和合理的费用。
所谓的起征点或免征额的变动
这个是以法律的形式定下来的,一般不会变动。变动的时候,估计就是相应法律条文修改或变更的时候。无论额度800元、3500元,还是目前的5000元,大多如此。
暂回答以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2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也就是每年6万元,这一政策没有发生过任何变化。
不过,并不是税前月收入超过5000元(年收入超过6万元)的人就一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除了免征额外人们在申报个税时还可以从收入中扣除其他项目。
其实个税起征点的讲法不太严谨,正确的说法是政策上给了所有人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的固定减除额。
不论你从事什么工作,收入高或者低这个数字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可以从税前收入中减掉,不用缴纳个税。
比如,张三2022年全年税前收入5万元,那么不用考虑其他因素他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5万元扣除6万元后已经是负数了。
按照规定公司必须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而五险一金分为个人承担部分和单位承担部分,其中的个人承担部分能从税前扣除,不用缴税。
不同地区的社保缴纳比例是不一样的,以上海为例,个人承担五险一金的比例为税前月工资的15.5%至22.5%之间。
假设张三每月税前工资为8000元,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为20%,那么可以每月扣除1600元不用计算在需要缴费的收入里。
2022年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政策并没有变化。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从1981年开始征收的,起征点就是800元。这样的收入在当时绝对算是极高的收入了,主要是针对外国人的。
2006年个税起征点调为1600元,2008年调为2000元,2011年调整为3500元,2018年调整为5000元。
实际上,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是非常巨大的,我们不仅实现了年度汇总纳税的制度,而且实行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实际上很多人年收入10万也不一定纳税的,或者说个人所得税会被预扣预缴一部分,但是会在次年汇算清缴的时候退回。
从2008年开始,我们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作为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以年度为单位综合计算纳税。不过计算模式还是非常复杂的。
工资薪金所得要全部作为个人综合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扣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简单的说,2022年某一个人的全部工资薪金收入是5万元,劳务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是2万元,稿酬所得收入额是3万元。实际上这个人的综合所得额,5万元+2万元×80%+3万元×80%×70%,合计只有8.28万元。
年度减除费用是6万元,但是还要计算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主要指的是社保、公积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等个人负担部分。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括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房租支出、贷款利息支出、赡养老人支出六大类。具体额度如下图:
个人所得税没有起征点,只有免征额
没变,还是5000元。即你理解的是起征点,我理解的是免征额。两者的区别举例如下:
1、所谓的起征点是,比如上述的5000元,不超过5000元时不交税,超过5000元时,包括5000元在内全额交税。
2、所谓的免除额是,比如上述的5000元,不超过5000元时不交税,超过5000元时,仅就超过的部分交税,5000元不交税,所以叫免征。
当然,叫起征点也好,免征额也罢,无所谓,只要想着扣除5000元就是了。
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一万!工薪阶层就敢于消费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在工薪阶层头上的三座大山没有彻底消除之前,要想真正提振消费简直是一厢情愿!这三座大山分别是:房贷、医疗和教育!这三座大山才是真正阻碍消费的“罪魁祸首”!
房贷
在一个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到一半都用于还房贷的情况下,工薪阶层敢于消费吗?还有钱消费吗?
教育
孩子的教育也是一个家庭的刚需!家长们都不愿意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家庭收入的一大部分都投入到孩子的教育上了,工薪阶层还敢于消费吗?
医疗
在国内,有钱人和穷人之间的区别就是一场病!这句话虽然有点夸张,但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医疗是如何“烧钱”的!在医疗如此昂贵的情况下,工薪阶层还敢于消费吗?
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一万!工薪阶层就敢于消费了吗?
这个问题,目前未来五 年也不可能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一万。大多数人现在工资还是5000元以下具多占80%以上都是在5000元/月薪以下。超过5000元月薪的基本是高收入人员肯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
工薪阶层是否消费取决于自己的收入与支出,只要能提高收入,大家也是很乐意交个税,为国家做贡献。如果生活成本能降低,孩子教育成本降低,父母养老成本、看病吃药等成本降低,手有余钱,我相信大家都很愿意消费,拉动经济,毕竟生活很累,一生奔波,每天披星戴月,不就是为了过上一个好日子、享受生活吗?
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一万,跟工薪阶层敢不敢消费没多大关联。
现在的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就是把起征点提高到一万,也就是增加了5000元的免税空间。如果我们把工资5000元以上的3%,和8000元以上的10%综合折算为5%的个税税率计算,一个月也就减税250元,一年3000元。
以上是按满打满算计算的。更何况,一般的工薪阶层,除了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外,月薪达到万元以上的并不多。现在纳税的主力军是月收入8000元左右的人,他们在按5000元这个起征点纳税,月缴税款也就200元左右这个水平。
试想一下,一个工薪阶层,一个月多收入了200元钱,还不考虑物价上涨因素,他就欣喜欲狂地说,我现在是有钱了,我要高消费,我要买名牌包包,我要豪华旅游等,不可能吧?减税省出来的钱经得起一次折腾吗?
敢于消费是建立在无后顾之忧基础之上的,如果教育、就医、房贷三座大山,再加上一个失业危机不从头上搬走,我相信,工薪阶层是不敢大胆消费的,依然会遵循既往的老套路,拼命的存款。
综上所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一万元,最大的好处是为工薪阶层减了负,是利好政策。要说就此就敢于消费,还远不可能。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还有一系列专项附加扣除,会带来什么改变吗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还有一系列专项附加扣除,确实是利好,利好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居民税负降低,可支配收入增加。
个税起征点提高,很简单的就是,居民税负支出减少,那么可支配收入自然增加。这是第一个利好。
第二个利好是,有助于提高内需。
因为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那么说明居民可以消费的金额就增加,这些钱有助于居民改善生活支出,从而提高居民增加消费,为提高内需做贡献。内需提高,那么有助于企业生产增加,这样形成良性循环,从而促进我们国家经济继续稳健发展。这是大好事。
第三个是,有助于居民改善生活质量。
可支持收入增加了,生活质量当然提高。虽然提高幅度不大,但还是提高啊!之前一个月吃一个冰淇淋,现在可以吃两个。蚊子再小也是肉,对吧!这对于建设和谐社会是有帮助的。
显然,提高个税起征点、增加一系列专项附加扣除,有助于整个国民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助于居民提高生活质量。
而且,草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
个税改革,这也是市场预期之内的事情,不过从市场的方案来看,5000元起征点还是低于市场预期,而市场比较期待的预期是7000元左右。当然,这需要考虑到财政开支压力以及社会开支成本等因素。不过,对于这一次的税改,有一个亮眼之处,那就是增加了多个专项附加扣除项,即包括了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而这也是灵活调整个税的一种有效方式,优化了调整税率的结构,对于不少人来说,还是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个税改革还是受益了不少群体,但随着自由职业者的增加,更需要对劳务所得起征点进行调整,而如今劳务所得起征点仅为800元,这也是远远不够的,免征者很少。实际上,对于劳务所得起征点更应该顺应社会发展潮流,作出灵活调整,逐步提升劳务所得起征点,让更多群体尤其是自由职业群体受益,相信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让更多人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董明珠曾说过,个税起征点可以定在10000元,当时我是很赞同“董小姐”的言论,认为现在的社会水平与发展进度,个税起征点在10000元以上才是合理。虽然说这次的调整将个税起征点并未提高到每月10000元,提高至5000元,可是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其实这样算下来的减免税费项以及费用很多,对于中产家庭来讲特别是租房、还房贷以及教育子女、病害等压力能够大大降低,更具有合理性。
我查了一下现在对于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为如何扣除、减免的方式并未查到,是全额扣除还是按照比例扣除以及其他扣除税费的方式。当时我认为这部分的抵扣力度是相当大的,并且这次扣除专项附加均为家庭主要支出的税费,这利好于千千万万的家庭,特别是子女教育、再教育、大病以及住房贷款利息、租金等,这可以说除了吃穿行以外的方方面面均包含在内。
看待这次的个税起征点不能单纯的看待数字,需要综合看待扣除部分,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我认为这将利好于我国绝大部分的家庭,对于工作族、家庭来讲是巨大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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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天早上刚上班,同事就跟我讲,个税改革方案出来了,迫不及待的看了一下具体的要求,是整体的一个概况,具体的细则还是没有出来,但是从整体来讲,已经在很多方面做了很大的改变。
2.个税改革经过这么多年的酝酿,终于在今年出方案了,你问是否能带来改变,当然能够带来改变,简单点,同样的一笔收入,改革之前与改革之后个人交给国家的税就不一样了,个人的可支配收入(自己拿到手的收入)提高了,会间接促进消费,刺激经济等等。下面想大白话说一下本次具体改革的几个点,以便于让大家更好的理解:
3.首先,起征点(准确讲应该是免征额),从原来的3500提高到了5000,这个提高表明什么呢?这个5000说白了是基本的生活保障,这部分就不应该交税的,所以需要从你的收入中扣除掉。简单点理解就是:从你收入中把不需要交税的收入扣除掉,扣除掉的越多,你交的税就越少。
4.专项附加扣除种类的增加。改革方案中有提到,增加子女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等等。这个通俗点理解举例说明就是,你现在如果购买了住房,每个月需要还房贷,那么贷款的利息可以从你收入中扣除掉,然后以扣除掉的金额为基础计算交个税。这类扣除越多,你交的税越少。 ps:整体思路是如此,但是具体的扣除细则,扣除方法还没有出来,这个需要后续文件出来后,进一步分析。5.税率的调整。本次改革的另一方面,就是调整税率,增加了低档的个税税率档次,这个就相当于调整的税率,低档税率的调整,也是间接降低了个税的缴纳。
6.部分税目实行综合征收。个税在我国一直是分类征收,就是同样一个人,既有工薪收入,也有稿酬收入,我们以前是分别按照工薪税收要求计算缴纳个税,然后稿酬的按照稿酬的要求缴纳个税;但是现在两者综合征收以后,就相当于要综合考虑两者的税收,对于某一部分金额大的收入来讲,也是有利的。
好了,个税改革终于落实了,希望尽快出台细则,这对每个人都是一件好事。突然想起来我在年初时候对于个税改革方案问题做了个调研:对于免征额部分,有一部分读者希望个税的免征额是在8000元的,有的希望是在10000元,当然也有的是希望在5000元的。其实,我们都希望免征额高点,交税少点,但是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希望本次改革尽早落实到位,把实惠真正落实给每一个人。
好啦,您如果觉得我说的还有点道理,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红太狼聊财税 谢谢洛。
个税的起征点的提高,再加上一系列的扣除,可以说这次个税的修改综合措施还是比较强的。由于个税起征点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对于每个人都是有好处的。
第一个好处,个税起征点的提高,会使一部分人少缴税或甚至不缴税。随着经济生活的发展,各地的工资水平都得到了不断的提高,原来个税起征点3500元已经不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个税征收本来是为了调节收入不平衡现象,如果个税起征点不在一个合理的水平,那么就不会起到应有的作用。人人都必须缴纳的个税,那不叫个税。所以说这次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对于个人收入最直接的利好就是腰包里的钱又多了一点,又可以去增加消费或者是改善生活。
第二个好处,这次个税起征点提高的额度虽然不是很大,但从表述的情况来看,应该是增加了一些扣除措施,是组合拳,而不是简单提高征收数额。这在保证了个税征收稳定的基础上,又权衡了各方面的利益考量,说明管理层对于个税起征点的调整还是有着比较谨慎的态度和节奏的。这次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当然达不到百分之百的满意,但相信通过一系列的举措落实,绝大多数人都会去感到政策带来的实惠。
总之,不管什么样的措施,只要能够惠及百姓生活,能够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就是好措施,好办法。目前来看,个税起征点的提高虽然在一些发达地区看来,幅度并不大,但综合国民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这已经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值得期待。
最近点赞很少,希望各位朋友多动动小手,你的点赞与评论就是最大的理解与支持。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符合市场的预期;但首次增加教育、大病、房贷房租等专项附加扣除,对于中产阶级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
有利于降低个人税负,增加消费(扩大内需)
我们常说的拉动经济增长的三大马车:投资、消费和出口。在目前外部环境恶劣的情况下,提高个税起征点,必然会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性收入,有利于改善居民日常生活水平,增加消费和支出,扩大内需。
可以有效摆脱长期以来,经济发展依赖投资与出口贸易的发展模式,引导消费升级,刺激市场需求。需求的进一步提高,也有助于企业的发展,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促进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
实施专项抵扣制度
这对于80、90后是一个重大的利好,现在社会竞争压力大,生不起、住不起、病不起的问题很严重,已经成为“房奴”的我们,还需背负子女教育支出,收入本就很“微薄”。这次的个税改革方案,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房贷利息和房租等专项附加扣除,很多原来收入在5000~8000元的大部分工薪阶层,可以大幅度减少个税支出,可喜可贺啊!
总之,此次个税改革基本符合大部分人的预期,我很期待分步实施相关细则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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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第一稿删了,第二稿就直来吧!
还是低啊,〈虽然国家税收减少了〉
但对除了少数较好发达的城市。其它地区还是区别不大。
8000千一一10000元,应为最佳点,
给富人加税啊❗️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生活消费会有怎样的改变呢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虽然提升幅度有待提升,但是通过专项附加扣除,实际上还是起到还利于民的作用。在实际情况下,虽然个人所得税提升以及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给予个人带来的税收优惠不是特别多,但起码也是一种福利,即使每个月可以节省下几百元,但这一笔数目累计起来也是不可小觑的。至于生活消费的刺激,每个月节省数百元,实际上效果并不会太显著,但是会对家庭而言,起到一定的减负作用。或许,对于大众而言,可能更期待更有效的减税与减负,而提升生活消费质量与水平,这样更能够促进消费,提升大众的幸福感。但,这也是一步一个脚印的过程,而减税减负仍然是一个进程,仍需要期待更多配套措施与政策的落地。
其实本次个人所得税修订,对于单纯的工薪阶层来说,影响应该不大。
比如我每月到手工资3400多元,个税起征点由3500提到5000元,对我一点儿影响都没有,消费也是没有太多变化。如果降税之后,刺激了消费的话,可能物价会涨,生活会更拮据了。
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大特点,实际上是有按月征收转换为按年征收了。不是月收入5000元,而是年收入6万元。
这样我们一些劳动者的加班费和年终奖,也就不需要额外征收“伪富人税”了。因为一些加班费并不是很固定,特别是一些单位还是季节性的。而年终奖更是这样,一些单位发个5000元年终奖,加上原先2000元的工资,居然需要交200多元的税的税,实际上一平均不需要缴税的,这种情况以后就避免了。
因此,有年终奖和加班费的人,年终收入会增加几百元。不过平均起来还是一天一元,可以加餐加个鸡蛋了。
其实这次省税钱数最多的人,应当是月薪8.5万元以上的人,每月能够节省个人所得税2330元。
随着个人收入减少,节省的税钱会越来越少。总体来看,能够提高我们个人收入有限,对于生活消费真的影响不大。
真正影响较大的,实际上还是最新的规定税前扣除。
一键代偿观点:个税起征点提高而工资不提高并不会对生活消费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的提议通过以后,几乎人人都在看自己能省多少钱,连一些媒体人的宣传上也是在引导大众关注能省多少钱。其实,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省的这些钱是不会让我们的生活产生多大的影响的。
从上边的表格中我们不难发现,对于那些原本收入就在3500以下的人群来说,在新个税法实施前后其实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而对于目前社会上大多数人来说,因为这次税改一年下来省的钱基本都在1000元左右,相当于是每天省了3块钱。而3块钱对于大部分人在一天中的消费来说,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但是,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薪税改实施以后,因为缴纳社保是要按照实际到手工资来算的。比如说,之前月收入5000的人,现在不用再交个人所得税了,但是,因为到手工资多了,而相应地就要缴纳更多的社保费用。
从上边的计算中我们不难发现,薪税改缴纳社保以后,到手的钱其实是少的,也就是说,我们的可支配资金并没有随着不交税而增多,反而因为要交更多的社保而减少了。
从长远来看,这对于我们个人来说还好,虽然现在的可支配资金少了,但是毕竟社保的钱最后还是我们自己用。
不过,对于企业来说,相比于之前,一下子就要多给员工缴纳将近1200元的社保费用,这绝对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也就是说,对于企业而言,在薪税改之后,用人成本是有了很大的提高的。
当然,这个成本不出意外是会分担到我们个人身上的,比如说企业会提高一点个人工资,但是少招一些人,也就是说,以后频繁加班是在所难免了,当然,相应地我们的个人收入也会有所增加。
所以,这个事还是需要从两个角度来看,从短期来说,我们的个人生活质量指定是会有所下降的,但是,从长远的养老角度考虑,还是有好处的。
董明珠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到一万元,给咱们老百姓节约多少钱
其实现在的年轻人背负着巨大的生活压力,光房贷一项就压的年轻人喘不过来,再加上要养娃,要养车,普通人真的不敢轻易乱花钱,如果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一万,确实能为不少人省一笔钱,但我国当前的现实是普通人的工资很低,小县城一般都在两三千元每月,大部分省会省会城市工资基本在六千到八千,一线城市工资过万的比较普遍,大部分人的每月工资刚好只够支付所在城市每月的房贷,所以,当前提高薪资待遇水平更应该被看见和考虑。
董明珠的提议个税起征点一万元,给我们老百姓节省了多少寂寞。
因为普通老百姓平均收入只有四五千左右,你起征点一百万起,也没什么意思。
随着经济状况的消沉,许多人失业了,基本没有收入了,能吃老本的吃老本,没有老本的吃别人的剩饭。
一个政策的实施,如果高瞻远瞩的脱离实事求是的基础,也就仅仅只是一句哗众取宠的口号,一句还不切实际的口号。
对于高收入人群,多征收税率也没多大影响,对于低收入人群,你收一分都是过于残忍的。
把扶贫工作永远持之以恒的做下去,做好做到位,才是精英阶层的使命。
贫困是永远的,因为贫富是相对的,扶贫的使命是无休无止境的。
只要还有首富的存在,就一定还有守贫的人存在。
富人有多富有,穷人就有多贫困。先富带后富,后富带后富,才是我们不负先烈不负历史诚若的生存意义。
为什么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不能提高
单纯提高没有意义。如果意义在减税降负担的话,应该关注减少的税费怎么通过开源节流来弥补,如果老百姓少纳税,朝廷提供的服务减少或质量下降,只是单纯增加了赤字,然后再通过印钞来填补,造成生活品价格上涨,生活品质下降,那就......个税其实收不上来多少,重点在税率,不在起征点,也许起征点100块起收1分钱的税,让大多数劳动者参与进来,在教育医疗方面优待或区分哪怕每月只纳1分钱的个税纳税人,更能提高老百姓对社会生活的参与度贡献度。总的来说,财税体制的完善更有意义,片面弄个噱头出来让老百姓拍手的话......嗯,不过老百姓就喜欢这个。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哪类人税负下降最明显?起征点为何提高
首先,这次个税专项政策调整属于大大的优惠政策,也因此“轰动一时”,而起征点从3500-5000,最明显有变化的当属收入水平在这个阶段的人群,从前需要缴税,如今不用了,岂不乐哉?
并且,这还是包括了那些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的人,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条件符合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前10k收入人群,没准专项扣除和附加扣除之后,你仍旧不需要缴个人所得税!
比如:你刚好有两个孩子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每月可扣掉1k*2,加上你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可扣除1k,还有你是一个有着60岁高龄父母要赡养的独生子,可按照每月2k元标准定额扣除,另外还有三险一金需要扣除,那么即便你收入10k,计算需要缴纳的税额时,你也是妥妥的在5k以内的,属于不用缴税的人群!是不是很厉害?
因此,这个政策对于计算税时去掉专项扣除和附加扣除后,收入在3500到5000以内的有子女要养育、有老人要赡养的人群税负下降最明显。
那么起征点为何会提高呢?当然是为了提高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啦! 这还得感谢咱们的李克强总理。
3月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在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这一部分里,报告强调要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之后,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昨日在解读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综合考虑税收制度等相关的改革,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还有居民的增收需要,统筹考虑方方面面的关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经过法定程序确定。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8年要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合理调整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向艰苦地区、特殊岗位倾斜。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于是,就有了如今的政策。
2021年个人起征点调整
减除费用,即“2021年个税起征点”,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
2、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4、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5、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
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